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领取证书的有关说明
  • 作者:田老师
  • 发表时间:2023-12-14 14:14

业资质证书均以邮寄方式送达。现将办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领取证书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领取证书所材料

1.资质延续证书送达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下载)。

2.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为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原资质证书或试点地区颁发的试点资质证书。试点地区资质证书为电子证书的,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A4纸大小的打印件)。

二、证书领取材料的邮寄方法

企业在部网站-服务-热门服务-申请事项办理进度查询(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模块查询办理进度,状态为“证书待领取”时,将证书领取材料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北配楼126发证窗口”(收件人:受理办;联系电话:010-58933470)。快递签收5个工作日内,受理办按企业提供的资质延续证书送达信息登记表寄出证书,状态为“已发证”。

三、联系方式及工作时间

咨询电话:010-58933470(可咨询我部负责审查的企业资质的受理材料清单、企业资质证书变更材料清单以及资质证书领取材料方面的问题)

咨询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北配楼126房间

邮编:100835

 

 2023年12月11日


相关文章:
  • 2024年第1次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
  •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换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 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
  • 全面推行应用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电子证照的通知
  •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行业注册执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